一、条件
资格考试面向社会开放。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年满18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银行及金融业机构开除公职的;
3.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处理的。
二、考试内容
1、银行资格考试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2、公共基础科目:公共基础(公共基础证书的考试内容为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基础知识)。
3、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和公司信贷 (专业证书的考试内容为银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5、考试形式: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6、资格考试大纲由认证办公室组织制定。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科目
银行从业资格证共有2个科目,分为《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其中,《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其中《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为必考科目,也是考生获取其余五项专业资格认证的基础。也就是说,如果考生想取得专业科目的资格证书,必须先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的考试。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凭报名时获取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退考
已缴费并被确认报名有效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可于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退考申请。手续费每科次10元将直接从报名费中扣除,余款在退考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后退回。
(三)发票寄送
为保证发票邮寄工作的有效开展,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并核实报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及邮编。发票将按所填报地址分批邮寄至考生。
(四)考试信息
请考生在报考及考试期间,随时关注会计网银行从业栏目,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考生报考期间,请及时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通告。
四、证书审核
证书审核由证书审核员完成,证书审核员分为两类:
(1)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负责对本机构内提出证书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名单 见后附件)
(2)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
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负责对非会员单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生进行审核。
非会员单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生进行证书申请后,需根据证书申请系统提示,打印资格审核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至各地方银行业协会进行复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表交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复审。
五、考场纪律
1、考试开始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规定考场,逐一进行现场拍照(照片将用于证书管理)。考生入座后输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2、考生拍照完毕进入考场后,如需离开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再次进场时需向监考老师出示。
3、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演算用笔外,不准携带其他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电子工具、计算器、食物、饮料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应全部关闭。
4、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提交试卷后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
5、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在下发的草稿纸上填写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统一上交。
6、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7、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如因系统原因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其他考生。
8、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或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夹带、窃视他人屏幕、代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者,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2.在考试中考生由于以下行为之一,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将告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违纪情节严重的将由监考人员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夹带、偷看、传递纸条或协助他人作弊;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抄袭或者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电子仪器等;
(4)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5)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3. 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要求其退出考场,并将其违纪行为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集体舞弊的行为;
(3)使用假身份证件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4)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5)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6)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7)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9、考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对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的考生应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10、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11、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统提交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严禁将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2、除本场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五、2010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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